由戶籍派出所 或其他戶政窗口在法定工作日辦理;
流程:戶政窗口受理,核準后報縣級公安機關治安(戶政)部門審批,戶政窗口辦結。
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 2、收養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發給的《收養登記證》; 4、法定監護人到公安派出所填寫《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分確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