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許昌市召開環保工作會議。市領導陳濤、田秀杰、張濤、許進宏、曹曉光、田占營、康松鋒、葉豐、張新民、張金偉、盛亞濤、張永杰、李雅博、王建偉、馬利、王勝輝、陳磊在我市分會場參加收聽收看。許昌市會議結束后,市長陳濤就貫徹落實許昌市會議精神提出要求。
陳濤指出,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采取的一項重大體制創新和重大改革舉措,也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組織落實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是檢驗各級黨委、政府政治站位,確保中央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落地見效的重大考驗。
陳濤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去認識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把接受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作為檢驗“四個意識”的重要標尺,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要突出工作重點,參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調閱省委省政府資料清單要求,提前做好資料準備工作,并對中央、省歷次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資料進行梳理和更新。要開展全面自查,聚焦2021年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清單、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本輪督察關注的9個方面重點事項,逐項梳理排查,盡快補齊短板。要務實抓好整改,對督察反饋問題,逐一建立檔案,實行項目管理、臺賬推進、限期完成;對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的重點點位、重點流域、重點區域,要嚴格依法監管,把工作做到前面,爭取工作主動;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整改,堅決防止“一刀切”。要嚴肅督察紀律,全面配合督察,做實做細各項工作,為督察順利開展提供有利條件、創造良好環境。堅持實事求是、自覺接受督察、主動改進工作,堅決克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決不允許弄虛作假、敷衍塞責。嚴格執行廉政、保密等各項規定,認真落實相關工作要求,切實維護良好形象。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全市配合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和專項工作組,全面負責中央督察組督察期間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配合。各相關單位也要成立相應工作專班,建立工作機制、充實工作力量、準備相關資料、落實整改任務,全面做好督察配合整改等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