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服務中心各窗口單位:
現將《禹州市政務服務統一預約服務制度(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6月2日
禹州市政務服務統一預約服務制度(試行)
為持續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線上可辦、線下可約,便捷企業群眾辦事,緩解政務服務大廳窗口排隊壓力,提高政務服務效率,提升企業、群眾辦事體驗,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預約服務
預約服務指擬申報政務服務事項的企業、群眾需在特定時間內急需辦理的事項,通過現場預約、電話預約、線上預約等方式,向政務服務中心提出預約服務申請,約定辦理時間,受約窗口在約定時間為其提供相應的政務服務。
(一)預約內容:包括申請人、聯絡方式、預約辦理的事項、預約到窗口申辦時間、特別程序中現場檢測查驗時間等信息。
(二)預約時間:預約時間段按工作日每個小時為一個時間段。申請人預約的辦事時間包括工作日的上班時間,如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緊急辦理業務的,也可預約非工作時間。
二、預約方式
預約方式包括現場預約、電話預約、線上預約三種方式。
(一)現場預約:申請人可到政務服務中心一樓自助服務區進行現場預約登記申請。
(二)電話預約:申請人可在工作時間撥打政務服務中心統一預約電話,提供預約辦理事項、聯絡方式等信息,進行預約申請。
(三)線上預約:申請人可在線上平臺提出預約申請。
三、預約規則
(一)預約實名制
預約服務采用預約人實名制,申請人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聯系電話,預約信息與現場提供資料一致方可辦理該業務。
(二)預約分配
預約服務以小時劃分預約時段,并提供預約排隊功能。每個預約時段可預約總量以日常平均業務量為基準自行分配。
(三)預約限制
同一實名(有效證件號)用戶在同一工作日的同一時間段同一業務只能預約一次;在同一工作日的預約總次數不可超過2次。
(四)預約優先制
切實落實預約服務優先制度,可通過人工主動引導、開設預約服務專窗等方式,對預約后到場辦事的應予以優先辦理。
現場預約和電話預約的,申請人持預約信息和有關申請材料,在約定時間到受約服務窗口提交材料。受約服務窗口在當前群眾或企業業務辦理結束后,立即為預約申請人辦理業務,并對現場排隊的群眾做好解釋工作。
線上預約的,申請人持預約信息和有關申請材料,在約定時間到政務服務中心憑預約信息按順序到受約服務窗口辦理相關審批業務。
(五)預約信用管理制
預約服務采用實名制方式,申請人有惡意預約、重復預約、多次預約不到現場、預約后不辦理又未提前取消等行為視為爽約失信行為。同一預約人一年內失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納入“失約名單”,原則上兩年內不再為其提供預約服務。
(六)改約
預約人因特殊情況錯過當日預約時段辦理預約業務,可進行改約或現場預約同一辦事主體的同一事項。
四、預約流程
原則上,申請人預約辦理事項要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現場預約和電話預約截止時間為辦理業務前一個工作日16:30。網上預約可不受提前一個工作日預約的限制,但至少提前到辦理業務的前3個小時。
(一)預約申請和登記
統一預約窗口在接受現場預約和電話預約申請時,窗口工作人員在統一預約平臺登記預約信息,系統自動下發預約短信到申請人手機上。網上預約以各線上平臺預約登記成功的信息為準。
1.現場預約
申請人向政務服務中心統一預約窗口提出預約服務的申請,并提供有效的身份信息和通訊聯絡方式。統一預約窗口工作人員對預約辦理事項、預約時間進行確認。確認后,在統一預約平臺登記預約信息,系統自動下發預約短信到申請人手機上。申請人憑預約信息在約定時間到受約服務窗口辦理相關審批業務。
2.電話預約
申請人可在工作日撥打政務服務中心預約電話進行預約,服務窗口確認預約辦理事項、預約時間、有效身份信息、聯系方式等,在統一預約平臺登記預約信息。登記后,系統自動下發預約短信到申請人手機上。申請人憑預約信息在約定時間到受約服務窗口辦理相關審批業務。
3.線上預約
申請人關注禹州市政務服務中心公眾號,進入“在線預約”入口,對可在線預約的政務服務事項按照提示填寫預約申請信息。系統自動審核、生成預約信息或二維碼。
申請人持預約信息和有關申請材料,在約定時間前憑預約信息到受約服務窗口辦理相關審批業務。
(二)預約受理
申請人到政務服務中心辦理業務時,統一預約接待窗口工作人員查驗預約信息后,引導企業和群眾進入窗口收件受理環節,申請人進行辦理業務。
(三)預約取消
若因特殊情況,受約服務窗口不能按時提供預約服務的,應提前0.5個工作日告知申請人,并作好解釋工作。
在預約服務尚未實施前,申請人可在約定時間的1個小時前在政務服務中心統一預約窗口申請取消預約服務,或自行在網上平臺進行取消。統一預約窗口工作人員在統一預約平臺做好預約取消的登記工作。
申請人超出預約時間30分鐘未到窗口進行受理的,視為爽約失信行為。
五、附則
本工作制度自2023年6月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