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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落實“安全例會、礦長承諾、專家會診、隱患督辦、駐礦監管、安全考核、警示約談、掛職交流”八項長效機制,動態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臺賬,定期對礦井重大風險進行研判,并采取“專家+執法”的方式,督促幫扶礦山企業按照時間節點開展自查自改,確保煤礦和非煤礦山領域各類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到位。活動開展以來,煤礦領域共排查16處32礦次,消除安全隱患519處;非煤礦山領域共排查企業17家,消除安全隱患79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