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截至招生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屬地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二)初中:具有屬地戶籍的小學畢業生,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外地戶籍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方法
今年繼續實行網上報名,適齡兒童家長登錄河南省義務教育招生服務平臺(小學招生網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招生網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手機或電腦均可登錄),完善學生基本信息,向片區學校報名,并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其中,農村中小學招生8月1日-3日完成,城區中小學8月4日-10日前完成(每個學生只有一次報名機會)。在完成網上信息采集后,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還需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學校完成現場資格審查。申報民辦學校的,到報名學校完成現場資格審查及預繳費。學校審核結束后,匯總相關材料報市教育部門進行復核錄取。適齡兒童家長(監護人)未在規定時間內登記學生信息的或登記學生虛假信息的,視為自愿放棄到學區內就學資格。在規定時間沒有參加網上報名的學生,視為自愿放棄到學區內就學資格。各小學嚴禁招收非本學區學生和非適齡兒童入學,違反規定將嚴格追究相應負責人的責任。
(一)公辦學校招生
公辦學校嚴格執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城區公辦中小學招生劃片范圍由學校上報教育黨總支審查后報市教體局確定,農村公辦中小學招生劃片范圍由各鄉鎮教育黨總支劃定后報市教體局備案。
1.招生順序
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分批依次錄取,同時入學。符合以下(1)(2)(3)(4)情況的,第一批次錄取。符合(5)(6)(7)(8)情況的,第二批次錄取。兩區交界處由歷史沿襲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帶的適齡兒童入學,繼續按歷史慣例就近入學。不服從統籌安排的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1)住戶一致:戶籍和房產一致,均在招生范圍內。①有產權證的獨立房產;②占比50%以上的共有房產;③暫無產權證的小產權房(交易入住滿1年)、公租房、商品房和商住兩用房(以全額付款發票最后一張的開票時間為依據)
(2)三代同居:適齡兒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隨監護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其監護人在市區確實無其他自有房產。
(3)拆遷戶:適齡兒童與監護人的自有住房因舊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遷,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確定其學區可以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為準;市區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居民,自貨幣化拆遷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年內尚未購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學區內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
(4)住戶不一致但有戶籍: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具有城區常住戶籍,但與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住房房產為依據報名錄取。
(5)優撫對象子女:按照禹州市教育體育局、禹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禹州市人民武裝部政工科、禹州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禹擁辦〔2022〕2號)文件執行。
(6)新建小區的學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優化城鄉基礎教育資源配置解決城鎮基礎教育資源不足問題的意見》(豫政辦〔2014〕78號)要求,“對新建城鎮住宅小區,當地政府要統籌配建中小學、幼兒園。”新建小區如果沒有配建中小學、幼兒園,小區內學生可由所在地教育黨總支協調到相對就近有學位的學校就讀。(新建小區指2014年以來從沒有劃分過學區的小區。)
(7)學生及其監護人(至少一方)具有市區常住戶籍,但無自有住房的。
(8)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進城務工人員是指在市區居住務工的非市區戶籍人員、市區無房產人員。
2.需提供上傳的證明材料
第(1)(2)(3)(4)(5)(8)種情況,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戶口簿(父母不同戶口簿的,須提供其父母結婚證;學生與父母不同戶口簿的,須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2)居住證(非城區戶籍在城區長期居住的,須提供父母至少一方有公安部門制發的有效居住證);
(3)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宅基證(祖孫三代共住房且同戶口簿的,須提供祖輩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和父母的無房證明);
(4)無產權證的商品房或商住兩用房,須提供合法購房合同、全額付款發票及家庭用半年的水電氣等生活發票;無產權證的小產權房,須提供房產歸屬證明和家庭用半年的水電氣等生活發票;有城區戶籍租房居住的,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公租房的,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公租房租賃合同和家庭用半年的水電氣等生活發票;拆遷戶的需提供拆遷合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禹州市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備案的禹州市房屋租賃證。
符合(5)種情況,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對烈士、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組織部門選派的艾滋病幫扶人員、被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按照相關規定提供上傳證明材料。
符合(8)種情況,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第一監護人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用工單位或個人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保繳費憑證;經商人員須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當年納稅(免于納稅)的相關證明。在城區穩定居住,提供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特別提醒:因全省統一網上招生,相關證明材料上傳后可能進行大數據比對或進入大數據信息庫,提供者務請慎重對待,不要提供虛假非法信息證明,否則一切法律后果由提供者本人承擔。)
(二)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由所屬教育黨總支統一管理,統一組織。民辦學校嚴格按照批準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和規定的招生時間、招生方式組織招生,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搖號錄取;搖號派位錄取工作由市教體局與所屬教育黨總支統一組織,由學校具體實施,應請公證處作公證,并邀請“兩代表一委員”代表、家長代表和新聞媒體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過程公開透明、結果公平公正,并當場向社會公開搖號結果;搖號未中的學生不能到原學區報名,必須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到有學位學校就讀。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注冊入學,直接錄取”。
民辦學校須在我市招生政策出臺后,將本校具體招生方案和招生簡章按照管轄權報教育黨總支和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沖擊。
(三)特殊群體入學
1.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健全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應入盡入”。隨遷子女與本地學生實行“四統一”(統一管理、統一編班、統一教學、統一安排活動)。在評優獎勵、入隊入團、課外活動等方面,隨遷子女與城市學生享有同等權利。城區的隨遷子女符合條件的初中入學可就近選報第三實驗學校初中部、第四實驗學校初中部、鈞臺中心學校、韓城中心學校、夏都中心學校;城區的隨遷子女符合條件的小學入學可就近選報鈞臺中心小學、第三實驗學校小學部、第四實驗學校小學部、韓城焦寨小學、鈞臺花園小學、鈞臺三里小學、鈞臺連洛灣小學、鈞臺燕井小學。投資客商及回鄉創業人員隨遷子女由當地教育黨總支和學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規統籌安排。
2.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入學
各鄉鎮(街道)教育黨總支、市直各學校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好教育關愛政策,確保每一名適齡留守兒童少年能按時入學接受義務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學生的幫扶資助工作,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貧困而失學;要積極通過建設鄉鎮寄宿制學校、申請增設公共交通線路等方式,確保鄉村適齡兒童不因上學不便而失學輟學。
3.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各鄉鎮(街道)教育黨總支、市直各學校要會同當地殘聯、民政部門等,認真摸清適齡殘疾兒童底數,“一人一案”進行分類安置,確保不失學,不輟學。大力推進融合教育,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就近安排輕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中、重度殘疾兒童符合條件的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采取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市教育體育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確保應入盡入。
4.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按照禹州市教育體育局、禹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禹州市人民武裝部政工科、禹州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禹擁辦〔2022〕2號)文件執行。
三、招生工作流程
(一)網上報名登記階段
凡是符合我市入學條件的學生,均可以在網上報名登記,網上信息填報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只可選取一所公辦或民辦學校。
(二)材料審核階段
中小學招生材料主要指戶籍、房產、務工證明、居住證等材料。采取網上數據信息比對和報名點學校現場審核方式進行。符合報名點入學條件的學生,才可以參與學校下一步的錄取工作。
(三)招生錄取階段
學校根據報名審核結果在上級教育部門指導下進行網上錄取。各學校公示錄取的學生,要及時完善學生家庭、住房或租房房產等基本信息,按照要求填報學校招生審查登記表,紙質入學材料復印件分類存檔備查。
具體網上報名時間、材料要求和工作流程,將依據省教育廳、許昌市教育局和我市教育部門安排及疫情防控形勢,通過招生學校統一向社會公布。
四、2022年禹州市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范圍
市直學校:
(一)禹州市實驗學校學區范圍
中學部區域一:禹王大道以南,府東路以東,陽翟大道以北,軒轅大道以西(含路南金坡、朱坡、尹莊、十里社區戶籍學生)。
小學部區域一:禹王大道以南,府東路以東,陽翟大道以北,軒轅大道以西(含朱坡社區新建小區、新龍華庭小區及問題樓盤指定區域)。
區域二(十里校區):招收十里所轄區域(含恒達濱河府)。
(二)禹州市夏都學校學區范圍
小學部區域一:三官冢路以西,陽翟大道以北,濱河大道以南,振興路以東。
區域二:三官冢路以東,陽翟大道以北,夏都路以西,華夏大道以南。
初中部由本校六年級升入(含華莊村戶口六年級畢業學生)。
(三)第三實驗學校學區范圍
區域一:以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為主。
區域二:兼招附近區域及新建小區適齡子女。
(四)第四實驗學校學區范圍
區域一:文衛路以東,西大街以北,潁河大街以西,鈞臺路以南。
區域二:以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為主。
(五)第五實驗學校學區范圍
區域一:以招收恒達社區子女為主。
區域二:兼招連莊社區所轄區域適齡學生。
區域三:潁北大道以北,軒轅大道以西,祥云大道以南。
區域四:潁川路延伸段,含圣帝金苑、林溪尚院(不含三里小學原招生范圍內的學生)。
鈞臺街道:
(六)鈞臺中心學校學區范圍
區域一:鈞臺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適齡小學畢業生。
區域二:空余學位兼招部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七)鈞臺中心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前進路以東,城隍廟后街經文衛路至鈞臺路以北,潁河大街以西,潁河以南。
區域二:以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為主。
(八)鈞臺北街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北街社區、古鈞臺社區居委會戶口及北街、古鈞臺社區居委會所轄區域內的居住小區(含三德江、金域藍灣);
區域二:潁河大街以東,西大街以北,鈞州大街以西,鈞臺路以南。
區域三:潁河大街以東,鈞臺路、連堂街至潁河以北,潁河以南。
區域四:逍遙路以東,長青路以西,花園路以南,潁北大道以北。
(九)鈞臺東街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招收東街社區所轄區內小區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鈞州大街以東、東倉街、西倉街以北、三官洞、準提庵街以西、連堂街以南。
區域三:三官洞、準提庵街以東,連堂街至潁河以南,陳家坊街到泰山廟街以北,藥城路以西。
(十)鈞臺三里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招收三里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招收三里所轄區內新建改擴建小區學生。
(十一)鈞臺燕井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招收燕井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招收燕井所轄區內新建改擴建小區學生。
區域三:藥城路以東,大學路以北,軒轅大道以西(含植物園職工家屬院)。
(十二)鈞臺花園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招收花園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招收花園所轄區內新建改擴建小區學生。
(十三)鈞臺八里營小學
區域一:招收八里營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招收八里營所轄區內新建改擴建小區學生。
(十四)鈞臺連洛灣小學
區域一:招收連洛灣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招收連洛灣所轄區內新建改擴建小區學生。
韓城街道:
(十五)韓城中心學校學區范圍
區域一:韓城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適齡小學畢業生。
區域二:兼招韓城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十六)韓城西街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西街村、光明居委會、韓城中心學校家屬院、省三監獄、電廠所轄戶籍適齡兒童。
區域二:西至團結路電廠居民區,南至濱河大道,北段至前進路經倒座街至四角堂街到文衛路經城皇廟后街到前進路到自來水公司(包括光明居委會所轄區域、機械廠家屬院)。
空余學位按就近原則招收部分進城務工子女。
(十七)韓城焦寨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招收焦寨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招收焦寨所轄區內新建改擴建小區適齡兒童及隨遷子女學生。
(十八)韓城前后屯學校學區范圍
區域一:招收前后屯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招收前后屯社區所轄區內新建改擴建小區適齡兒童。
夏都街道:
(十九)夏都中心學校學區范圍
區域一:夏都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適齡小學畢業生。
區域二:濱河路以北:(1)東至鈞州大街,西至潁河大街,北至西大街,南至濱河路(不含原潁川轄區住戶子女)。(2)東至潁河大街,西至三監獄,北至西大街,南至濱河路。
區域三:濱河路以南:(1)東至紡織品街、菜園街、畫圣路,西至宋莊,南至陽翟大道,北至濱河路。(2)東至陶瓷城西路,西至畫圣路,南至華夏大道,北至禹王大道。
空余學位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十)夏都萬壽宮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潁河大街以西,四角堂街以東,西大街以南,三官廟街以北。
區域二:倒座街、三官廟街以南,華夏大道以北,潁河大街以西,前進路、夏都路以東。
區域三:濱河大道以北,西大街以南,潁河大街以東,鈞州大街以西。
區域四:華夏大道以北,三官冢路以東,夏都路以西,濱河路以南。
(二十一)夏都回族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南關村委會10個生產組和南大第6、7組。
區域二:書院前街以南,濱河路以北,鈞州大街以東,鈞官窯路以西。
區域三:濱河路以南,禹王大道以北,潁河大街以東,菜園街以西。
區域四:禹王大道以南,華夏大道以北,潁河大街以東,畫圣路以西。
(二十二)夏都辦五里學校(夏都中心學校教育集團五里校區)學區范圍
小學:
區域一:畫圣路以東,府西路以西,禹王大道以南,華夏大道以北。
區域二:華夏大道以南,鈞陶城路以西,夏都路以東及夏都占地范圍內的學生。
初中:
區域一:畫圣路以東,府西路以西,禹王大道以南,華夏大道以北。
區域二:華夏大道以南,鈞陶城路以西,夏都路以東及夏都占地范圍內的學生。
(二十三)夏都華莊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招收華莊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招收華莊所轄區內新建改擴建小區學生。
(二十四)夏都殷村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招收殷村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招收殷村所轄區內新建改擴建小區學生。
潁川街道:
(二十五)潁川中心學校學區范圍
區域一:潁川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適齡小學畢業生(含菜園街長春居委會所轄區域、鈞陶城潁川地域居住戶、中央豪庭。不含金坡村委、尹莊村委、朱坡村委、十里社區的戶籍學生)
區域二:西界:鈞州大街以東(含禹州市二院及康泰華庭小區、余家巷);北界:陳家坊街、東至鈞官窯路(含中醫院)延伸到潁河南岸(含崔莊自然村);南界:禹王大道以北;東界:軒轅路以西。
區域三:公棧街以南,汪古堂街以東原潁川轄區住戶子女。
(二十六)潁川辦長春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居委會:南街居委會、長春居委會、南關街7、8組、東街居委會1、2、6、12組。
區域二:原單位戶口隨居住地所在的轄區:
區域三:鈞州大街以東,陳家坊街以北,東倉街、西倉街以南,準提庵街以西。
區域四:鈞州大街以東,陳家坊街以南,鈞官窯路以西,書院前街以北。
區域五:鈞官窯路以東,泰山廟街以南,藥城路以西,濱河大道以北。
區域六:菜園街以東,畫圣路到轉盤以西,濱河大道以南。
區域七:畫圣路以東,建設路以南,藥城路以西,禹王大道以北。
區域八:公棧街以南,汪古堂街以東原潁川轄區住戶子女。
(二十七)潁川辦實驗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藥城路以東、柏山路以西、禹王大道以北、潁河以南。
區域二:畫圣路以東,建設路以北,藥城路以西,濱河大道以南。
(二十八)潁川辦寨子小學學區范圍
柏山路以東、軒轅大道以西(含寨子、郭莊)、潁河以南、禹王大道以北(不包括恒達小區);張良橋西北角污水處理廠家屬院。
(二十九)潁川金坡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招收金坡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招收金坡所轄區內新建改擴建小區學生。
(三十)潁川尹莊小學學區范圍
區域一:招收尹莊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區域二:招收尹莊所轄區內新建改擴建小區學生。
(三十一)禹州市一高附屬學校學區范圍
初中部: 招收品德優秀,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適合初高銜接教學改革、創新實驗的學生,招收符合條件對象。
(三十二)其它城中村改造的新建小區學生或四辦社區戶籍學生由本社區小學負責接納
(三十三)潁北新區及郭連區域內新建小區按照就近劃片原則,妥善安置。
(三十四)以上未盡區域,由教體局黨組統一研究決定。
五、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咨詢電話潁川街道辦事處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0374—8361566
夏都街道辦事處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0374—8283678
鈞臺街道辦事處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0374—8195237
韓城街道辦事處轄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0374—8252562
禹州市實驗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中 學 0374—8111128
小 學 0374—8111391
禹州市夏都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中 學 0374—2533610
小 學 0374—8136032
禹州市第三實驗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中小學 0374-8223966
禹州市第四實驗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中小學 0374-6099289
禹州市第五實驗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小 學 0374-8135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