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學生家長、親愛的同學:
為了使廣大師生、家長進一步了解學生資助政策,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們制作了學生資助政策宣傳明白卡,請您認真閱讀。
學生資助工作是教育扶貧的重要內容,是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有效舉措,我們將樹立宗旨意識,牢記黨的囑托,以“不讓一名學生因貧失學”為目標,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堅持資助育人,讓每一個受助學生都成為優秀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為鄉村振興貢獻教育力量。
如果您在學生資助方面遇到疑問,請隨時與學校(幼兒園)或與禹州市學生資助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374-8080575)。
(一)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財產、債務等情況。
(二)特殊群體因素。主要指是否屬于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
(三)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主要指生源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學校收費標準等情況。
(四)突發狀況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等情況。
(五)學生消費因素。主要指學生消費的金額、結構等是否合理。
(六)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負擔、勞動力及職業狀況等。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年秋季學期進行一次,次年春季學期是秋季學期的延續,如果你或你監護的學生符合有關資助條件,請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提出申請,并實事求是的提交相應證明材料。
(一)提前告知。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后,學校向學生或監護人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向學生或監護人發放《河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同時宣傳相關學生資助政策。
(二)學生或監護人申請。學生或監護人自愿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學生或監護人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為方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屬于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特殊群體,通過省級共享數據,經學校匹配成功的學生,不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匹配存疑的學生,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本人或家庭成員因感染新冠肺炎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本人提供醫院診斷證明材料。
(三)學校認定。學校認定小組對學生或監護人提交的《申請表》進行核實,根據核實情況對申請學生的困難程度進行量化評估。
(四)結果公示。學校在本校內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名單及等級,接受監督并及時回應有關認定結果的異議,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不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一)學生或監護人未提出或未按規定提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的;
(二)學生或監護人提供相關資料不真實的;
(三)其他不符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要求的情形。
禹州市鄉村振興局提供享受原建檔立卡政策的貧困家庭材料;
禹州市民政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孤兒等材料;
禹州市殘聯提供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材料;
禹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烈士子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