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
近期,一些地方民辦學校、幼兒園使用“黑校車”非法接送學生、幼兒,對中小學生、幼兒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威脅,受到公安交管部門嚴肅查處,這些違法案件的發生,反映出我省一些地方存在對民辦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監管不到位、非專用校車過渡期已過仍在運行的問題,為切實消除學生交通安全隱患,現就進一步加強民辦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安全是辦學的底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民辦學校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加強監管,掌握情況,督促使用校車的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齊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校車安全維護,定期開展對校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落實校車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二、組織開展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各地教育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組織力量重點深入城市效區、農村地區,全面摸清各級各類學校和辦學點數量、辦學規模、辦學資質、分布現狀,詳細調查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掌握非法辦校辦園和乘坐接送學生車輛學生的底數。要提請政府對非法辦校辦園進行清理整頓,對不具備辦學條件且存在明顯使用“黑校車”安全隱患的辦學點,堅決關閉取締并向社會公布,對拒不關閉的,堅決采取強制措施取締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對達到辦學標準和要求的辦學點,要限期辦理辦學許可,嚴格審核把關,消除安全隱患。
三、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采取有力措施,堅決查處民辦學校、幼兒園使用“黑校車”接送學生幼兒違法行為,加強對“責任不落實、要求不貫徹、措施不到位”人員的責任事前追究。對學校違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除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外,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導致發生學生傷亡事故的,對政府舉辦的學校的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民辦學校由審批機關責令暫停招生,情節嚴重的,吊銷其辦學許可證,并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學校管理事務。
四、加強教育宣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對少年兒童和廣大家長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廣泛宣傳少年兒童道路交通安全常識,廣泛告知“黑校車”的危害,動員廣大家長自覺抵制“黑校車”。要提請地方黨委、政府,組織學校、街道、鄉鎮、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和單位,建立完善學校教職工、家長、黨團員、學校保安員、村組協管員等多種力量共同參與學生交通安全管理的機制,并建立有獎舉報制度,發動群眾積極舉報校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
河南省教育廳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