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厚生堂中藥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由河南藍綠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的《禹州市厚生堂中藥有限公司產品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版)》(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
該項目位于禹州市褚河辦事處郎莊村,為異地改擴建項目,總投資8500萬元,占地面積約24000平方米,年產中藥飲片3000噸、健康飲料500噸、健康食品1000噸。主要生產工藝為:①中藥飲片生產工藝:凈制-切制-烘干-包裝;②健康飲料生產工藝:凈制-磨漿-殺酶-灌裝-滅菌-包裝;③健康食品生產工藝:凈制-切片-預煮-滲糖-烘曬-包裝。主要設備:洗藥機、切藥機、磨漿機、榨汁機、灌裝機、蒸煮鍋、滲糖鍋、包裝機等。該項目審批事項在禹州市政務公開網站公示期滿。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報告表》內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和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規定,評價結論可信。我局批準該《報告表》,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表》所列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對策進行項目建設。
二、你公司應按照《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的通知》(環發[2015]162號)要求,主動公開已經批準的《報告表》,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并接受相關方的垂詢。
三、你公司應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一)向設計單位提供《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確保項目設計符合環境保護設計規范要求,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保設施投資概算。
(二)依據《報告表》和本批復文件,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污染,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三)運營期污染物排放應滿足以下要求:
1、廢氣
(1)有組織廢氣:項目蒸煮鍋、夾層鍋、磨漿機、榨汁機上方設集氣罩,烘干房負壓收集+集氣管道,污水處理站設集氣管道,以上廢氣收集后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20米高排氣筒排放。有組織廢氣排放濃度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要求。
(2)無組織廢氣:廠區地面硬化,車間密閉。無組織廢氣排放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標準要求。
2、廢水
項目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為“格柵+調節池+氣浮+水解酸化+A/O硝化反硝化+MBR膜池+消毒池”)處理后,經自建管道引至西側農田進行灌溉(去向為企業于廠區西側承包的97畝農田);項目廢水排放濃度滿足《中藥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6-2008)表3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3、噪聲
項目噪聲源主要來源于生產設備,經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廠房隔聲等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4、固廢
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并實現綜合利用。①藥材雜質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②榨汁藥渣作為飼料原料外售;③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外售;④廢活性炭由廠家回收處理;⑤污水處理設施污泥外運至生活垃圾中轉站。嚴格落實環評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四)嚴格按照《報告表》和本批復要求,規范設置廠區排污口。
(五)項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以入外環境量計)為:
化學需氧量:0t/a 氨氮:0t/a
四、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未經環保主管部門批準不得改建、擴建、改變生產工藝及變更地址;如有居民投訴立即停止生產;如果本項目不符合規劃要求需拆遷時,本項目必須無條件關閉、搬遷。
六、本項目環境保護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由許昌市生態環境局禹州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
七、本批復有效期為5年。如該項目逾期方開工建設,其環境影響報告表應報我局重新審核。
八、該項目在環保申請過程中如有瞞報、假報情形,則是嚴重違法行為,須承擔由此產生引起的一切責任。
九、本次審批的各項環境保護事項必須認真執行,如有違反,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