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金總量
(一)中央、省提前下達資金3247萬元
截至目前,中央、省提前下達2023年銜接資金共計3247萬元。其中,中央資金2436萬元,省級資金811萬元。
(二)許昌市級資金1442萬元(含許昌市派駐村第一書記工作經費58萬元)。
(三)縣本級配套資金7080萬元。
以上資金共計11769萬元。
二、資金分配原則
一是堅持中央和省級到縣資金支持原非貧困村發展產業、補齊必要的基礎設施短板的資金投入比例不超過30%。二是堅持市、縣資金統籌使用原則,原則上中央和省級資金主要用于脫貧村的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及政策類項目等,市、縣資金主要用于原非貧困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三是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薄弱的非貧困村扶持力度,兼顧全市高質量建設城鄉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實驗區工作部署,促進均衡發展。四是持續保障落實好政策性項目資金(雨露計劃、金融扶貧小額信貸貼息、脫貧人員<含外出務工時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跨省就業交通補助、第一書記工作經費等)。
三、資金安排
1.安排資金6280萬元(中央資金1736萬元、省級資金481萬元、市級資金1384萬元、縣級資金2679萬元),用于發展產業。(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安排資金700萬元(中央資金),用于金融扶貧小額信貸貼息項目。(責任單位:市金融事務中心)
3.安排資金300萬元(省級資金),用于2022年秋季學期和2023年春季學期雨露計劃補助。(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
4.安排資金30萬元(省級資金),用于脫貧人口(含外出務工時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跨省就業交通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安排資金58萬元(市級資金),用于許昌市派駐村第一書記工作經費。(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6.安排資金4243萬元(縣級資金),用于農村道路建設項目。(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7.安排資金80萬元(縣級資金),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8.安排資金78萬元(縣級資金),用于項目管理費。(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
監督電話 :國家監督熱線 12317
禹州市財政局 8112612
禹州市鄉村振興局 2078009
(一)中央、省提前下達資金3247萬元
截至目前,中央、省提前下達2023年銜接資金共計3247萬元。其中,中央資金2436萬元,省級資金811萬元。
(二)許昌市級資金1442萬元(含許昌市派駐村第一書記工作經費58萬元)。
(三)縣本級配套資金7080萬元。
以上資金共計11769萬元。
二、資金分配原則
一是堅持中央和省級到縣資金支持原非貧困村發展產業、補齊必要的基礎設施短板的資金投入比例不超過30%。二是堅持市、縣資金統籌使用原則,原則上中央和省級資金主要用于脫貧村的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及政策類項目等,市、縣資金主要用于原非貧困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發展。三是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薄弱的非貧困村扶持力度,兼顧全市高質量建設城鄉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實驗區工作部署,促進均衡發展。四是持續保障落實好政策性項目資金(雨露計劃、金融扶貧小額信貸貼息、脫貧人員<含外出務工時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跨省就業交通補助、第一書記工作經費等)。
三、資金安排
1.安排資金6280萬元(中央資金1736萬元、省級資金481萬元、市級資金1384萬元、縣級資金2679萬元),用于發展產業。(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安排資金700萬元(中央資金),用于金融扶貧小額信貸貼息項目。(責任單位:市金融事務中心)
3.安排資金300萬元(省級資金),用于2022年秋季學期和2023年春季學期雨露計劃補助。(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
4.安排資金30萬元(省級資金),用于脫貧人口(含外出務工時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跨省就業交通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安排資金58萬元(市級資金),用于許昌市派駐村第一書記工作經費。(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
6.安排資金4243萬元(縣級資金),用于農村道路建設項目。(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7.安排資金80萬元(縣級資金),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8.安排資金78萬元(縣級資金),用于項目管理費。(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
監督電話 :國家監督熱線 12317
禹州市財政局 8112612
禹州市鄉村振興局 2078009
禹州市財政局 禹州市鄉村振興局
2023年2月27日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