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國有建設用地上使用權證范圍內不動產產權,現已全部轉移,并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57條規定,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禹國用(1996)字第12-0835號,權利人:李文忠;坐落于西街商貿城(現禹州市韓城辦聶政臺路150附17號),已失去此證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公告注銷該使用權證。
特此公告
禹州市韓城街道自然資源和規劃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