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禹州市市長教育質量獎和先進個人評選獎勵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禹政辦〔2024〕 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禹州市市長教育質量獎和先進個人評選獎勵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4年1月12日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學評價和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促進我市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升,實現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許昌市市長教育質量獎評選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系統推進教育評價改革。充分發揮市長教育質量獎導向激勵作用,進一步激發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干事創業、爭先創優的積極性,激勵廣大教職員工凝心聚力抓質量,全面提升基礎教育整體水平,聚焦中高考成績提升和清華北大名校錄取人數新突破,實現“一年有突破、兩年上臺階、三年大跨越”目標,為建設教育強市奠定扎實基礎。
二、獎勵類別
(一)依據轄區辦學水平、教學質量、示范引領、對教育的支持力度、安全穩定等方面,對鄉鎮(街道)進行評選獎勵。
(二)依據黨建引領教育教學及管理、教育教學質量提升、教育重點工作落實、規范辦學及示范校創建、學校安全穩定等方面,對中小學、幼兒園進行評選獎勵。
(三)依據教育教學能力、教育教學管理、師德師風、教育工作的貢獻等方面的表現,對成績突出的優秀校長、優秀班主任、卓越名師、優秀教師進行評選獎勵。
三、獎勵方式
設立禹州市市長教育質量獎專項資金,堅持精神激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在每年教師節大會上,對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在全市營造“比、學、趕、幫、超”的濃厚氛圍。
(一)鄉鎮(街道)教育質量獎(6個)
1.參評對象:26個鄉鎮(街道)。
2.名額設置及獎勵方式:評選先進單位6個,頒發獎牌。
(二)學校教育質量獎
1.參評對象: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
2.名額設置及獎勵方式:
(1)評選高中教育質量進步學校1—3所,頒發獎牌并發放獎金。年度高考目標任務由市教體局提交市政府審定。
①完成年度高考目標任務(一本、二本進線人數)的普通高中,獎勵學校30萬元。
②被“985”院校錄取人數比上年每增加1人,獎勵所在學校10000元;被“211”院校錄取人數比上年每增加1人,獎勵所在學校8000元;被一本院校錄取人數比上年每增加1人,獎勵所在學校2000元。
③被清華大學或北京大學每錄取1人,獎勵所在學校50萬元。
(2)評選初中教育質量進步學校10所,頒發獎牌并發放獎金5萬元,共50萬元。
(3)評選小學教育質量進步獎學校20所(其中農村學校不低于50%),頒發獎牌并發放獎金2萬元,共40萬元。
(4)評選學前教育質量先進幼兒園5所,頒發獎牌并發放獎金1萬元,共5萬元。
(三)先進個人獎
1.參評對象: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工作者。
2.名額設置及獎勵方式:
(1)優秀校長1—2名。獎勵方式:頒發榮譽證書,每人發放獎金2萬元。
評價標準:有5年以上校長任職經歷;有堅定的政治信念、較高的文化業務素質、先進科學的辦學思想、卓有成效的辦學實踐;任現職以來,學校獲得許昌市級及以上表彰獎勵,同時個人獲得許昌市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所在學校連續三年獲得禹州市級及以上市長教育質量獎;三年內無安全事故、無影響較大的信訪事件及相關輿情。
(2)優秀班主任10名。獎勵方式:頒發榮譽證書,每人發放獎金1萬元。
評價標準:從事班主任工作累計5年以上或連續三年從事班主任工作;業務能力精湛,教學實績在全市同學科領域有知名度,所帶班級學生總體成績和綜合表現位列鄉鎮(街道)、市直學校前三名;近五年所帶班級被評為許昌市級及以上班(團、隊)先進集體或本人被評為許昌市級及以上優秀班主任;有縣級及以上與班主任相關的研究成果(包含已結項的教科研課題、出版的專著、發表的文章、獲獎的論文、班主任專業展示活動或比賽獲獎等);近五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等次,五年內至少有一次考核結果為優秀;近五年榮獲禹州市級及以上中小學班主任基本功展示活動一、二、三等獎。
(3)卓越名師1—3名。獎勵方式:頒發榮譽證書,每人發放獎金2萬元。
評價標準:具有中小學一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五年內獲得過許昌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相關表彰,未受過黨政紀處分、未發生任何形式的教學事故;所教學科教學質量優秀,學科素養評價總成績五年內至少兩次成績排名位居鄉鎮(街道)、市直學校前兩名;在創新拔尖人才培養方面成績突出,高中或初中學段作為任課教師曾培養出清華北大優秀學子,所教學科學生個體素養評價成績有進入全市前100名;主講課程獲得許昌市級及以上優質課、觀摩課等大賽一等獎;指導和幫助中青年教師不斷提高教學水平,近三年內指導的學生和教師獲得省級及以上競賽、科研、發明等獎勵。
(4)優秀教師300名(含師德標兵10名、優秀教研員10名、最美教師10名)。獎勵方式:頒發榮譽證書。
評價標準:愛崗敬業、廉潔從教、為人師表、師德高尚的師德標兵;在教育教學研究、學校教研指導、學科教研引領等方面貢獻突出的優秀教研員;理想信念堅定、道德情操高尚、教學能力突出、事跡突出感人的最美教師;在落實學科課程方案標準、創新開展教學研究實踐、有效促進學生學科素養養成、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優秀教師。
四、評選原則與評選程序
市長教育質量獎評選工作堅持“公正公平、實事求是,全面評估、綜合考核,嚴格標準、寧缺毋濫”的原則,由評審委員會按照《禹州市市長教育質量獎和先進個人評選標準(試行)》組織實施。
(一)評審。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依據評選標準,組織綜合評審,擬定獲獎名單,提交評審委員會審定。
(二)公示。對擬定的市長教育質量獎獲獎單位和先進個人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三)確認。公示無異議后,提交禹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四)獎勵。9月上旬,在全市教師節大會上對市長教育質量獎獲獎單位和先進個人進行獎勵。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禹州市市長教育質量獎的評選和獎勵工作在評審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評審委員會主任由市長擔任,副主任由常務副市長、分管教育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市教體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教體局,市教體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市長教育質量獎評審、公示、獎勵等具體工作。
(二)嚴格評審程序。評審工作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確保質量。被推薦單位和個人應按照規定,征求同級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意見,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對在評選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職瀆職、弄虛作假、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三)規范資金使用。獲獎單位獎勵資金80%用于獎勵在提高教育質量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20%用于在提高教育質量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學習培訓、開展教科研活動、購置教科研設備及改善教育教學條件的經費,獎勵資金不得違規挪作他用。個人獎勵資金由個人支配。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局適時撥付到位,市教體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共同監督獎勵資金的管理使用。
(四)營造濃厚氛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市長教育質量獎和先進個人評選獎勵的條件、辦法、程序等,同時加大對市長教育質量獎獲獎單位和先進個人的宣傳力度,營造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促進我市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
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禹政辦〔2016〕50號文件廢止。
附件:禹州市市長教育質量獎和先進個人評選標準(試行)
附 件
禹州市市長教育質量獎和先進個人評選標準
(試行)
根據《禹州市市長教育質量獎和先進個人評選獎勵實施辦法(試行)》,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評選標準。
一、鄉鎮(街道)教育質量獎
(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情況(20分)
主要評估中小學布局規劃制定情況;寄宿制學校建設“三集中”落實情況;校際差距消除和集團化辦學情況;師資、辦學條件、課程開設、班額設置、基礎設施等教育資源配置情況。(每項5分)
(二)學前教育發展情況(10分)
主要考核公辦幼兒園占比50%以上;普惠幼兒園占比85%以上;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占比98%以上;學前教育保教保育質量狀況。(每項2.5分)
(三)初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情況(30分)
依據全市初中教育質量綜合評估位次賦分,最高賦10分,以0.5為級差依次賦分;依據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估位次賦分,最高賦10分,以0.5為級差依次賦分;轄區內學校上年度獲得市長教育質量獎的,禹州市級得2分、許昌市級得4分,同一所學校按最高分計算,總分不超過10分。
(四)教育綜合改革推進情況(10分)
校長職級制落實情況;教師聘任制落實情況;集團化辦學改革情況;義務教育評價機制落實情況;“雙減”政策落實情況。(每項2分)
(五)對教育的支持情況(20分)
鄉鎮(街道)研究教育改革發展及出臺支持教育發展政策等;校園周邊環境創建效果;主要領導為教育解難題、辦實事情況;項目及資金支持情況等。(每項5分)
(六)安全穩定情況(10分)
出現學校安全事故或越級信訪事件一票否決。
二、高中教育質量獎
(一)完成年度高考目標任務(一本、二本進線人數)的普通高中,獎勵學校30萬元。
(二)被“985”院校錄取人數比上年每增加1人,獎勵所在學校10000元;被“211”院校錄取人數比上年每增加1人,獎勵所在學校8000元;被一本院校錄取人數比上年每增加1人,獎勵所在學校2000元。
(三)被清華大學或北京大學每錄取1人,獎勵所在學校50萬元。
三、初中教育質量獎
(一)黨建引領教育教學及管理工作情況(10分)
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情況;領導班子和干部教育管理情況;黨支部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情況;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每項2分)
(二)示范創建情況(10分)
按照省、許昌市、禹州市基礎教育業務部門推進的創建工作打分。每獲得一項省級得8分,許昌市級得4分,禹州市級得3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三)“雙減”工作開展情況(5分)
校內“雙減”工作落實到位得3分,入選省級、許昌市級“雙減”相關典型案例(課后服務優秀課程資源等)的每項分別加2分、1分,出現投訴線索情況屬實的一次扣1分,加分項總分不超過5分,減分項5分扣完為止。
(四)課程實施情況及成效(10分)
按照義務教育課程方案,開足開齊課程,科學規劃課程實施;嚴格按照教學時間教育教學;健全課程建設與實施機制,制定相關考核、獎懲等措施;創新評價方式方法;深化教學改革,落實因材施教。(每項2分)
(五)德育及五育并舉開展情況(10分)
1.德育隊伍建設(5分)。有參加許昌市及以上基本功展示的班主任,學校1人次加1分,獲得許昌市級獎項得2分,獲得省級獎項得3分;有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加1分。加分項總分不超過5分。
2.五育并舉工作成效(5分)。依據五育并舉工作案例、課例、研究論文、五項管理案例、五育并舉示范創建等在評選、征集中獲獎情況得分,每項省級得1分、許昌市級得0.5分。加分項總分不超過5分。
(六)教育教學質量(40分)
1.中招(20分)
(1)禹州市中招總平均分(5分)。第1名5分,2—3名4.5分,4—5名4分,6—10名3.5分,11—20名3分,21—30名2.5分,31—40名2分,41—50名1.5分,51—60名1分,61名及以后0分。
(2)中招進許昌市前6000名比率(5分)。第1名5分,2—3名4.5分,4—5名4分,6—10名3.5分,11—20名3分,21—30名2.5分,31—40名2分,41—50名1.5分,51—60名1分,61名及以后0分。
(3)中招進入禹州市前6600名比率(5分)。第1名5分,2—3名4.5分,4—5名4分,6—10名3.5分,11—20名3分,21—30名2.5分,31—40名2分,41—50名1.5分,51—60名1分,61名及以后0分。
(4)中招進步積分(5分)。中招前6600名進線人數與三年前錄取六年級禹州市前6600名人數比對,按進步人數積分:第1名5分,2—3名4.5分,4—5名4分,6—10名3.5分,11—20名3分,21—30名2.5分,31—40名2分,41—50名1.5分,51—60名1分,61名及以后0分。
2.七八年級全市核心素養檢測平均分(10分)
第1名10分,2—3名9分,4—5名8分,6—10名7分,11—20名6分,21—30名5分,31—40名4分,41—50名3分,51—60名2分,61名及以后1分(根據兩個年級平均分積分之和排名,報名率低于全市此次參賽年級的報名率,該項積分為0)。
3.學科素養抽測(10分)
第1名10分,2—3名9分,4—5名8分,6—10名7分,11—20名6分,21—30名5分,31—40名4分,41—50名3分,51—60名2分,61名及以后1分。
(七)控輟保學及大班額控制情況(5分)
控輟保學計3分,依據各學校輟學率排序,以0.2為級差依次扣分,扣完為止;控制大班額計2分,依據教育統計中學校大班額和超大班額情況排序,以0.2為級差依次扣分,扣完為止。
(八)學校安全穩定情況(10分)
“三防一體”(人防、物防、技防)校園防控體系落實情況;常態化校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侵害、防霸凌和食品安全、校車安全、消防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安全教育開展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情況;法治校園創建情況;有效遏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糾紛處理情況(每項2分)。出現安全事故或越級信訪事件一票否決。
四、小學教育質量獎
(一)黨建引領教育教學及管理情況(10分)
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情況;領導班子和干部教育管理情況;黨支部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情況;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每項2分)
(二)示范創建情況(10分)
按照省、許昌市、禹州市基礎教育業務部門推進的創建工作打分。每獲得一項省級的得8分,許昌市級的得4分,禹州市級的得3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三)“雙減”工作開展情況(10分)
校內“雙減”工作落實到位得5分,入選省級、許昌市級“雙減”相關典型案例(課后服務優秀課程資源等)的每項分別加2分、1分,出現投訴線索情況屬實的一次扣1分,加分項總分不超過10分,減分項10分扣完為止。
(四)課程實施情況(10分)
按照義務教育課程方案,開足開齊課程,科學規劃課程實施;嚴格按照教學時間教育教學;健全課程建設與實施機制,制定相關考核、獎懲等措施;創新評價方式方法;深化教學改革,落實因材施教。(每項2分)
(五)德育及五育并舉開展情況(10分)
1.德育隊伍建設(5分)。參加許昌市級及以上基本功展示的班主任,學校1人次加1分,獲得許昌市級獎項得2分,獲得省級獎項得3分;有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加1分。加分項總分不超過5分。
2.五育并舉工作成效(5分)。依據五育并舉工作案例、課例、研究論文、五項管理案例、五育并舉示范創建等在評選、征集中獲獎情況得分,每項省級得1分、許昌市級得0.5分。
(六)教育教學質量(30分)
1.全市核心素養檢測(20分)
(1)平均分(10分)。第1名10分,2—3名9.5分,4—5名9分,6—10名8.5分,11—20名8分,21—30名7分,31—40名6分,41—50名5分,51—60名4分,61名以后3分(根據各年級平均分積分之和進行排名,不含40人以下學校)。
(2)前8000名進率(10分)。第1名10分,2—3名9.5分,4—5名9分,6—10名8.5分,11—20名8分,21—30名7分,31—40名6分,41—50名5分,51—60名4分,61名以后3分(根據各年級前8000名進率積分之和進行排名,不含40人以下學校)。
2.學科素養抽測(10分)
第1名10分,2—3名9.5分,4—5名9分,6—10名8.5分,11—20名8分,21—30名7分,31—40名6分,41—50名5分,51—60名4分,61名以后3分。
(七)控輟保學及大班額控制情況(10分)
控輟保學計5分,依據各學校輟學率排序,以0.2為級差依次扣分,扣完為止;控制大班額計5分,依據教育統計中學校大班額和超大班額情況排序,以0.2為級差依次扣分,扣完為止。
(八)學校安全穩定情況(10分)
“三防一體”(人防、物防、技防)校園防控體系落實情況;常態化校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侵害、防霸凌和食品安全、校車安全、消防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安全教育開展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情況;法治校園創建情況;有效遏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糾紛處理情況(每項2分)。出現安全事故或越級信訪事件一票否決。
五、學前教育質量獎
(一)黨建引領保教保育及管理情況(10分)
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情況;領導班子和干部教育管理情況;黨支部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情況;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每項2分)
(二)示范創建情況(20分)
獲得禹州市級、許昌市級、河南省級示范園分別得10分、15分、20分,總分不超過20分。
(三)保育保教情況(35分)
幼兒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培養成效明顯(10分);食育課程及特色育人成效明顯(10分);傳統文化潤心教育成效明顯(5分);社會對辦園質量認可度高,評價滿意度高(10分)。
(四)幼小銜接機制落實情況(15分)
幼兒園幼小銜接機制健全(3分);保教保育活動科學穩定,嚴禁“小學化”(5分);家園社協同育人機制健全(3分);沒有超范圍、超標準、超認知水平講授文化課現象(4分)。
(五)班額控制及師資配備情況(10分)
無超標準班額現象;教師及保育人員學歷達標、持證上崗、滿足基本保教需求。(每項5分)
(六)學校安全穩定情況(10分)
“三防一體”(人防、物防、技防)校園防控體系落實情況;常態化校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侵害、防霸凌和食品安全、校車安全、消防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安全教育開展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情況;法治校園創建情況;有效遏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糾紛處理情況(每項2分)。出現安全事故或越級信訪事件一票否決。
六、先進個人獎
先進個人評選共性標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熱愛教育事業,無違法違紀行為。
(一)優秀校長。有5年以上校長任職經歷;有堅定的政治信念、較高的文化業務素質、先進科學的辦學思想、卓有成效的辦學實踐;任現職以來,學校獲得許昌市級及以上表彰獎勵,同時個人獲得許昌市級及以上表彰獎勵;所在學校連續三年獲得禹州市級以上市長教育質量獎;三年內無安全事故、無影響較大的信訪事件及相關輿情。
(二)優秀班主任。從事班主任工作累計5年以上或連續三年從事班主任工作;業務能力精湛,教學實績在全市同學科領域有知名度,所帶班級學生總體成績和綜合表現位列鄉鎮(街道)、市直學校前三名;近五年所帶班級被評為許昌市級及以上班(團、隊)先進集體或本人被評為許昌市級及以上優秀班主任;有縣級及以上與班主任相關的研究成果(包含已結項的教科研課題、出版的專著、發表的文章、獲獎的論文、班主任專業展示活動或比賽獲獎等);近五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等次,五年內至少有1次考核結果為優秀;近五年榮獲禹州市級及以上中小學班主任基本功展示活動一、二、三等獎。
(三)卓越名師。具有中小學一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五年內獲得過許昌市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相關表彰,未受過黨政紀處分和未發生任何形式的教學事故;所教學科教學質量優秀,學科素養評價總成績五年內至少兩次成績排名位居鄉鎮(街道)、市直學校前兩名;在創新拔尖人才培養方面成績突出,高中或初中學段作為任課教師曾培養出清華北大優秀學子,所教學科學生個體素養評價成績有進入全市前100名;主講課程獲得許昌市級及以上優質課、觀摩課等大賽一等獎;指導和幫助中青年教師不斷提高教學水平,近三年內指導的學生和教師獲得省級及以上競賽、科研、發明等獎勵。
(四)優秀教師(含師德標兵、優秀教研員、最美教師)。愛崗敬業、廉潔從教、為人師表、師德高尚的師德標兵(近三年師德考核至少有1次為優秀等次);在教育教學研究、學校教研指導、學科教研引領等方面貢獻突出的優秀教研員;理想信念堅定、道德情操高尚、教學能力突出、事跡突出感人的最美教師;在落實學科課程方案標準、創新開展教學研究實踐、有效促進學生學科素養養成、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優秀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