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鄉村振興局
關于有效應對洪澇災害進一步做好防返貧監測幫扶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各省直管縣(市)鄉村振興局:
近期,我省多地出現洪澇災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有效應對洪澇災害防止因災返貧致貧,進一步做好防返貧監測幫扶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加強政策宣傳。各地要加強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政策宣傳,全面動員鄉村干部、駐村工作隊、駐村第一書記、幫扶責任人等基層力量,通過入戶走訪、電話訪談、政策宣傳欄、村內廣播等多種途徑廣泛開展政策宣傳,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及時受理群眾所反映的相關問題,保證廣大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提高群眾知曉度、認可度,防止出現因災引發負面涉貧輿情。
二、全面深入排查。要堅持全面排查、重點排查和補缺排查相結合,排查覆蓋所有行政村(包括農村社區、易地搬遷安置點)、所有農戶,重點排查受災村、受災戶,上一輪集中排查不全面、不徹底的要一并整改到位。排查聚焦近期因洪澇災害造成的“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問題,重點關注因洪澇災害導致無法務工、農作物絕收等引起的收入驟減情況。同時,要聯合相關行業部門加強監測預警工作,及時梳理排查因災返貧致貧風險點,制定防范措施,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三、靈活把握程序。進一步健全監測對象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對因災突發嚴重困難的要及時納入監測對象。在監測對象識別認定環節,可根據災情輕重緩急,靈活把握。對因災生活陷入嚴重困難事實清楚、群眾普遍認可的,可先行救助幫扶,后履行相關程序。也可在農戶承諾授權、民主評議公認的基礎上,其他程序后補。對洪水尚未消退的村,要結合防汛救災實際,盡可能開展監測對象識別認定,當前確實無法開展監測對象識別認定的,力爭于8月6日前摸清底數,上報備案。集中排查結束后,立即轉入常態化動態管理,持續奔實防返貧監測基礎。
河南省鄉村振興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