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化妝品經營者的責任意識和守法經營意識,切實保障公眾用妝安全舒心,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強化美容、美發、美甲、美妝(以下簡稱“四美”)機構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結合我市化妝品監管工作實際,市局決定2023年4月至10月開展代號為“靚盾1號”的化妝品“四美”機構專項整治行動,行動方案如下。
一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理念,全面貫徹“四個最嚴”要求,認真落實《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要求和省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工作會議精神,不斷提升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水平,進一步壓實“四美”機構化妝品經營者主體責任,不斷提升全省化妝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 工作目標
以“講政治、強監管、保安全、促發展、惠民生、爭一流”的工作思路為指引,以規范化妝品經營行為為基礎,以凈化市場、保障用妝安全舒心為目標,拒絕假劣、治理“妝字號”亂象、全面整頓和規范全市“四美”機構化妝品經營秩序。通過開展“靚盾1號”行動,督促“四美”機構認真執行進貨查驗記錄、不良反應監測、信息公開等管理制度,增強企業主體責任意識,提升化妝品經營管理水平;嚴厲打擊虛假夸大宣稱、自行配制或不按說明書使用化妝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經營非法添加、未經注冊備案、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或過期變質化妝品等行為,進一步規范化妝品市場經營秩序。
三、 檢查范圍
對轄區內“四美”機構經營使用的化妝品進行全覆蓋檢查。美容機構包括生活美容(含美體)機構和提供有美容服務的機構;美發機構包括理發店、染/燙發店、育/生發店、養/護發店和其他提供有美發(造型)服務的機構;美甲機構包括美甲(含美睫)店和提供有美甲服務的機構;美妝機構包括提供有化妝服務的照相館(含婚紗影樓、寫真等攝影機構)、形象設計/個人造型工作室、彩妝(含試用服務)柜臺等。
四、 主要任務
(一)宣貫法規。各單位在專項行動期間要組織對“四美”機構經營者進行普法宣貫。通過召開風險會商會、調研交流、集中培訓、曝光違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及時宣貫化妝品經營監督管理的新規定、新要求,提高化妝品經營者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守法經營意識,不斷增強監管執法的影響力與震懾力。
(二)壓實責任。 要壓實轄區內“四美”機構化妝品經營者責任。一是監督經營者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展示使用化妝品的包裝,落實進貨查驗、購貨臺賬等管理制度。二是督促經營者按法律法規和化妝品說明書的要求使用化妝品,制定并執行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相關制度,在其經營場所公布投訴舉報電話以及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監測哨點的聯系方式等。三是指導經營者展示化妝品相關消費提示、經營行為規范、科普普法信息等,主動向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報告,積極配合開展不良反應調查,履行化妝品協助召回等義務。
(三)全面檢查。 對轄區內“四美”機構開展全面監督檢查。加強部門協作,確保“靚盾1號”行動取得實效。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對拒不整改的企業或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應立即采取風險控制措施,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發現的核查線索要聯合執法、追根溯源,對違法產品涉及的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相關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及時制止違法行為,并按要求上報市局。
五、 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一是最小銷售單元沒有中文標簽的化妝品;二是擅自配制、未經注冊備案的化妝品;三是標簽必備信息不全的化妝品(如:國產化妝品未標注生產許可證號,進口化妝品未標注注冊人備案人、生產企業或境內責任人名稱、地址等);四是質量不合規、國家藥監局或省藥監局通知停止(暫停)銷售的化妝品;五是過期變質的化妝品。在“四美”機構,還需重點排查以下情形: 一是生活美容機構中,自行配制、不按說明書使用化妝品(如:滾針、注射等),或宣稱醫美療效、宣稱速效祛斑美白、祛痘、瘦身等情形。二是在美發機構中,普通化妝品(例:養發、護發產品)宣稱染發等特殊化妝品功效,染燙發產品宣稱兒童適用,防脫發(育發)化妝品宣傳醫療效果,或所用產品存在“一號多色(如染發產品顏色、色號不同)”、“一號多型(如燙發產品曲直度、適用人群不同)”等情形。三是美甲機構中,美甲產品存在“ 一號多色(一個備案憑證多個顏色)”,美睫化妝品宣稱促進睫毛生長、養(育)眉化妝品宣稱生眉功效,或具有包裝盒的小規格包裝產品(凈含量不大于15g 或者15mL) 未在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容器上標注產品中文名稱和使用期限等情形。四是在美妝機構中,使用過期變質、“一號多色”產品,或在面部、眼部、口唇使用脫毛類化妝品等情形。
六、 時間安排
(一)部署排查階段(2023年4月底前) 。各單位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本轄區“靚盾1號”行動實施方案。結合2022年經營者主體調查情況中的(生活)美容、美發、美甲、美妝機構名單,明確職責分工,精心組織動員部署,統籌安排實施,強化組織保障,開展聯合排查,綜合治理,形成監管合力,確保“靚盾1號”行動取得實效。
(二)專項整治階段(2023年7月底前) 。根據省藥監局制定的《“四美”機構化妝品質量安全檢查要點》(附件1),嚴格按照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整治重點、時間安排等要求,結合各轄區化妝品抽檢任務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對轄區“四美”機構開展全覆蓋檢查,做到不遺漏一個鄉鎮、不遺漏一家經營企業、
不遺漏一個經營商戶。 一是各地對轄區內“四美機構”開展全面摸底調查,填寫《“四美”機構經營者基本信息統計表》(附件6),于5月9日前上報市局化妝品科郵箱。二是堅持問題導向,以全面排查“四美”機構為基礎,對所有經營單位的檢查情況嚴格按照《“四美”機構化妝品質量安全檢查記錄表》(附件2)填寫,并建立“四美”經營者檔案(重點包括:營業執照、進貨查驗記錄、注冊證或電子備案憑證、生產許可證、檢驗合格證、進口檢驗檢疫證等)。根據每月檢查進度,記錄表每月9日前上報市局。三是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核查線索要追根溯源,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行動期間,每月9日前報送《“靚盾1號”整治情況月報表》(附件3);每季度按照附表時間節點填報《“靚盾1號”案件情況季報表》(附件4)。
(三)交叉互檢和調研督導階段(2023年9月底前)。省局會根據各地各單位專項檢查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從2022年各市局上報的化妝品經營單位數據庫(“四美”機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自2023年8月起,由化妝品檢查員或各省轄市化妝品監管工作的科室負責人、監管人員組成檢查組,以飛行檢查的
方式開展交叉互檢。市局將實時對全市專項整治情況開展調研、督導,定期召開風險會商會議,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具體方案另行制定。
(四)總結提高階段(2023年10月底前)。 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和做法,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監管工作建議和意見,建立“四美”機構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工作機制,工作總結于10月23日前報送至市局化妝品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面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細化檢查方案,強化督導調研,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各單位要以多種形式開展專項行動,并及時把專項行動信息在市局公眾號、新聞媒體、視頻號等發布。“靚盾1號”行動匯總表中的問題發現和查處情況等,以及行動期間的信息報送工作、媒體宣傳數量將納入全市年終平安建設考核項目。
(二)嚴格執法,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四個最嚴"要求,把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提高監管效率,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基本指標。嚴肅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對違法企業切實起到震懾作用。
(三)加強部門協同,推進社會共治。各單位要加強與衛生健康部門、美容美發協會等行業協會的溝通協調,通過相關部門協同配合,治理“妝字號”亂象,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要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群眾參與打擊化妝品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積極推進社會共治。
(四)強化宣傳,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各單位要以本次專項整治為切入點,加大化妝品法律法規及“靚盾1號”行動宣傳力度,有重點地對“四美”機構進行培訓,明確企業權利和義務,提升企業守法自律意識。同時,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微信微博等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化妝品安全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廣泛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五)及時總結,提升監管效能。 各單位要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和分析評估工作,改進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化妝品監管水平,凈化化妝品經營市場。并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及“靚盾1號”行動匯總表,加蓋單位公章后,上報市局化妝品科,同時報送電子版至化妝品科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