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學校做好自查自糾,主動落實主體責任。要求各學校深入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和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在開學前加強對經營場所、設施和設備衛生安全及使用運轉狀況、工藝流程及關鍵環節控制情況、從業人員培訓、健康管理和個人衛生狀況的自查工作。
二是包保干部開展包保督查,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分管教育的班子成員帶隊對幼兒園、中小學開展新學期食品安全督查。通過實地查看、現場詢問的方式,圍繞“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求,對照“兩個責任”任務清單,對各學校、托幼機構落實食品安全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情況進行督查,重點檢查了學校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管理員崗位設置及履職情況以及各單位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記錄和負責人陪餐記錄。
三是監管部門開展專項檢查,強化監管執法。市場監管所結合食品安全“守查保”專項行動開展秋季校園專項檢查。監管人員對轄區內所有學校、校外托管場所、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內超市小賣部開展全覆蓋隱患排查,重點對庫存食品及原料處理、食品安全全過程控制管理、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制度落實、加工場所環境衛生、人員衛生和食品留樣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