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組織召開文化藝術類業務接管工作動員會。會議傳達了《禹州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權移交清單》及《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
會議指出,加強我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是貫徹落實“雙減”工作決策部署的重要體現,要充分認識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權移交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落實好管理權移交及近期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等工作。
會議要求,文化藝術和文物中隊要對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審批接收并重新登記備案,進一步規范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為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優化流程,做好服務工作;要強化監督管理,督促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規范辦學行為,充分利用文化行業優質資源,豐富校外培訓服務;要全面檢查,建立預警機制,及時摸排培訓機構變更辦學性質或管理部門時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科學制定風險防控應急預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培訓機構要依法依規運營,要對照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房屋安全、培訓教材、收費管理、教師資質、培訓內容、廣告宣傳等要求開展自查,立查立改,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下一步,市文廣旅局將對全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全面摸排,做好審批接收,制定監管方案,加強巡查監管與扶持,確保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規范。